为充实本单位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员队伍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范围
(一)招聘岗位与人数
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员3名,主要从事出租屋管理等工作。
(二)招聘范围: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事业心责任感强,作风务实,吃苦耐劳,乐于奉献,身体状况良好,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;
2.遵纪守法,服从安排,无违法违纪记录;
3.大专以上学历,有一定的语言表达、文字书写、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);
4.同等条件下,有驾照且有车辆实际驾照经验者优先录取。
5.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。
(二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2.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3.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;
4.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5.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18年6月28日至7月5日(工作日上午8:30至11:30;下午14:00至17:00)。
2.报名地点:海珠区海幢街道党政办1室(宝岗路1号①号楼3楼,电话:34268515,联系人:徐荣)。
3.报名要求: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,填写《海幢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、(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)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计生证明(含未婚人员)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。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A4规格,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)。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。
(二)资格审查
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。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,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,取消考试资格。
(三)笔试
笔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。笔试结束后,用人单位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
(四)面试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综合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按3:7比例合成,综合成绩需达60分才予以录取。
(五)体检。
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,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,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,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。
五、考核与聘用
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计划生育情况等,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。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,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考核合格后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、办理聘用手续。
六、待遇和管理
待遇标准按区、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。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考核合格的,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海幢街道办事处
2018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