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“干净整洁平安有序”的城区环境,加大“五类车”整治力度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区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“五类车”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。根据《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第十三条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,请于2017年4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(hzqfzbgs@163.com)提交,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
附件: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“五类车”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
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7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