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街道实际工作需要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,主要负责复退军人服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条件
1.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以下;
2.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;
3. 有一定的文字书写、语言表达、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。
4.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;遵纪守法,服从安排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;事业心责任感强,热爱复退军人服务工作,具有吃苦耐劳、无私奉献精神。
5. 户籍在海珠区的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
二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18年6月29日— 7月14日(上午8:30 —12:00,下午2:00—5:30)。或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。
2.地点:昌岗街道办事处(晓港中马路147号)二楼民政科,联系人:李小姐、邓小姐,联系电话:66218827/66218829。
3.注意事项:
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(网上可下载),提交毕业证、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、工作证或失业证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、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,如发现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 取消资格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;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
三、笔试、面试
1.笔试、面试时间待定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
2.笔试、面试地点:昌岗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(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)。
四、体检
体检由本人自行前往医院进行,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,体检合格者,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。
五、政审
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、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。
六、确定人选
政审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,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。
七、聘用
确认录用者,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,并签订劳动合同,按规定确定试用期。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聘用,工资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,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和购买公积金。
海珠区昌岗街道党政办
2018年6月29日